湖州市绿色智能船舶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船舶智造基地工程总承包项目答疑函
各投标单位:
湖州市绿色智能船舶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船舶智造基地工程总承包项目答疑通知如下:
一、针对清单文件的编制,因投标清单文件为计价软件锁制作并导出且招标文件无特殊要求,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章对投标文件无实质性影响,可否明确清单文件及封面 :(略)
答:(略)
二、“招标文件P(略) 人员类似业绩:(略)
答:(略)
三、初步设计未盖章、未包含评审会议专家意见记录单、回复书。无法判断初步设计文件是否为最终审批通过稿,烦请核实,提供最终审批通过稿
答:(略)
四、提供的所有文件中,就安装-工程量清单图纸没有提供CAD版本的图纸文件,作为初步设计的组成部分,CAD版本的图纸文件包含在初步设计文件中 请提供安装-工程量清单图纸CAD版本文件、最终审批通过稿初步设计文件。 除非初步设计编制单位不参与此项目投标,否则已违反相关法规。 依据法规:(略)
答:(略)
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市绿色智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