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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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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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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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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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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腔静脉滤器类相关耗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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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融电极类相关耗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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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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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使用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相关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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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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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略)年本次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实际采购数量(具体到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和(略)年、(略)年1—7月本次填报范围内医用耗材最低有效成交单价等相关历史采购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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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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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通过“依托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省际联盟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开展(网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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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系统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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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9月(略)日-9月(略)日(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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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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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盟市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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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盟市医保部门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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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导出并打印《历史采购汇总表》,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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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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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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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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