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具备履约能力。(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按照收费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并与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缴费后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略)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二)矿产资源因勘查程度较低,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略)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昌吉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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