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略)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略)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略)届毕业生,满足下述任意一项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
3.零就业家庭;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烈士子女;
9.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注:(略)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发放(略)元/人。
三、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评选组织工作和评选程序
(一)学校成立求职补贴集体评审委员会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二)评选程序
1. 学生个人申请:(略)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材料;
4.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5.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按时将材料上报承德市人社局。
五、提供材料
申报求职补贴的毕业生按照要求向学校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所有证件原件由各学院进行审核后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所有证明须提供原件,一式一份)。
(一)《(略)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二)证明材料(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略)
2.贫困残疾人家庭:(略)
3.零就业家庭:(略)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略)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略)
6.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略)
7.残疾人:(略)
8.烈士子女:(略)
9.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略)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四)本人社保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毕业生须办理社保卡,并关联银行,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需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开户行行号、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及手机号)。
六、报送材料及说明
请各学院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一)纸质版材料:
附件1 《(略)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5《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略)届求职补贴花名册》
附件6《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略)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学籍证明》(各学院统一出具)
附件7《求职补贴申领花名册导入模板》
附件8《求职补贴发放模板》
请将附件5、6、7、8、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个人申请材料按花名册名单对应顺序排列:(略)
( 二)电子版材料:
附件5《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略)届求职补贴花名册》
附件6《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略)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学籍证明》
附件7《求职补贴申领花名册导入模板》
附件8《求职补贴申领发放模板》
请将上述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bun_jy(略)@(略).com
(三)各学院将每位学生的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请各院系负责人务必在每位学生的《(略)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纸质版)中的“所在学校审核意见”一栏中的“审核人”右边签字并注明日期,无需盖章。
七、工作要求
1.宣传教育:(略)
2.审核责任:(略)
3.申请资格:(略)
4.材料一致性:(略)
联系人:(略)
学生工作部(处)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