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林地承包权拍卖公告
牡宏源拍字【(略)】(略)号
我公司接受委托,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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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瑕疵及相关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面积及现状为准,按现有手续及现状拍卖。承包面积、位置等信息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为竞买人提供,标的在拍卖前须竞买人自行实地鉴定或鉴别此次标的物的品质及价值,了解清楚地块情况、林木生长情况情况、病虫害情况及道路交通情况等,调查标的潜在风险。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委托人以交割时点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竞得后买受人再对标的提出质疑,委托人和拍卖人概不受理。
2、竞买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自(略)年(略)月1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止,成交款一次性付清。
3、在承包期内,买受人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及地上林木的所有权,有权自主组织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决定生产经营方式和产品处置方式,但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
4、买受人必须保证发包人的林地完好无损,不得人为破坏和改变数量和用途。
5、在承包期内,买受人不得滥砍滥伐树木、不得破坏林地资源、生态环境,不得改变约定用途,禁止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林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如有擅自改变用途,发包人有权收回并重新发包,并不退还买受人已交的费用,买受人应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6、承包期内,林地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均由买受人全部负责。
7、承包期内,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8、在承包期内,如买受人需要将承包林地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流转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流转手续,流转合同应报发包方备案,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剩余年限,第三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继续遵守原合同的相关约定。
9、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发包人开展各项相关执法工作。
(略)、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利用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抗力情况发生时,本承包合同自动终止,甲方退回乙方剩余未到期的林地承包费(本金无息,不包括林木价值),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略)、特别说明:(略)
(略)、地上林木所有权属于原经营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一次性付清林木补偿价款。
(略)、买受人或竞买人如有违反拍卖公告、规则、须知、协议中所有条款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做为违约金直接打入拍卖人对公账户内。
(略)、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文号分别为:(略)
三、拍卖及展样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略)
拍卖网址:(略)
展样时间:(略)
展样地点:(略)
四、竞买登记
1、登记时间:(略)
2、登记地点:(略)
3、登记材料:
个人:(略)
4、竞买保证金:(略)
竞买人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5、竞买人签署《竞买协议签约单》及相关文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买。
6、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公司联系。
五、竞买规则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每次加价幅度为(略)元及(略)元的整数倍。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电子竞价阶段,在进入竞拍倒计时((略)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请各竞买人按时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在预定的出价开始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出价参与交易。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略)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略)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略)
牡丹江宏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我公司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上对位于宁安市江东林场、兴隆林场、小北湖母树林林场林地(略)年期承包权进行公开竞价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略)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并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签署《竞买协议签约单》及相关文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买。
四、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以标的交割时点的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委托人现场展示指定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期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面积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拍卖,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八、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日内与委托人签署《承包合同》,如逾期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拍卖人和委托人不作标的承包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承包权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承包权转移时如需缴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的税、费)。
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拍卖,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简易流程:(略)
1、账号注册:(略)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略)
3、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申请获得保证金账号,并电汇竞买保证金。
4、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在截止日期前2日“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5、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格确认。
6、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六、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七、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提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