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江乡东湖村果蔬加工厂综合楼
项目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经干发改审字【(略)】(略)号立项批复同意,沂江乡东湖村果蔬加工厂综合楼项目现已具备选取承建单位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选取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略)
二、工程名称:(略)
三、工程地点:(略)
四、工程概况:(略)
五、资金来源:(略)
六、标段划分:(略)
七、工程总造价:(略)
八、建设范围:(略)
九、质量要求:(略)
十、工期:(略)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略)
(5)潜在承建单位拟派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及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证明;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潜在承建单位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获得选取承建单位公告方式:(略)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略)
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选取承建单位电子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中选承建单位在领取《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与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致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十四、选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除实行建造师现场签到外,其余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二)在选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选取环节。如潜在承建单位未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位的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承建单位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选取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四)潜在承建单位对本次选取过程和选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五)意外情况的处理:(略)
(六)潜在承建单位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潜在承建单位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略)
十五、选取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十六、选取办法及程序: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略).(略)元,设定下浮系数为0.(略),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为(略).(略)元。
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对潜在承建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项目建设单位随机选取一家潜在承建单位为选取候选人,再由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及招标代理查验选取候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潜在承建单位中随机选取承建单位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三)现场宣布预选取承建单位。
十七、根据吉市管办字〔(略)〕7号文件要求,潜在承建单位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内容包括:(略)
十八、随机选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无异议后,项目建设单位向预选取承建单位发出《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略)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办法:(略)
二十二、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响应本选取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
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的金额:(略)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略)
汇出账户要求:(略)
开户银行:(略)
账户名:(略)
账号:(略)
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4、未按规定交纳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的视为无效文件。具体到账以网上交易系统查实的到账数据为准。
5、采用电子保函的潜在承建单位需将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放入选取承建单位电子文件中。
6、未中选的潜在承建单位的保证金在选取承建单位结果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一律以转账形式返还原单位账户,中选单位的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在缴纳完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返还原单位账户上。
二十四、其它需说明事项:
(1)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各行业有关规定处理。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建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项目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3)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承建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承建单位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对选取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4)潜在承建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及其他要求到岗的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吉市管办字[(略)]5 号文《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执行。
(5) 中选的承建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须按《新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干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的通知》(干府办字【(略)】(略) 号)文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在本县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
(6)本工程选取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二十五、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异议受理
项目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2、投诉受理
潜在承建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略)
投诉受理电话:(略)
新干县沂江乡东湖村村民委员会
(略)年(略)月(略)日
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
新干县沂江乡东湖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建设单位):(略)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发出的沂江乡东湖村果蔬加工厂综合楼项目工程选取公告,我单位对有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并忠实的信守和履行:
1.我单位对选取公告、招标控制价及要约价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已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及风险,并承诺全面响应项目建设单位发出的要约价人民币(大写):(略)
2.如我单位被选取,将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以及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在约定的施工期限内,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等级。
3.如我单位被选取,我单位承诺的注册建造师和“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按施工要求全部到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施工期内不更换。
本项目拟派建造师为:(略)
4.我单位以往承建项目不存在未全员购买工伤保险情况。如我单位被选取,承诺在新干县社保经办机构为该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承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全面响应选取公告内容。
潜在承建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