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如有):(略)
6.采购需求:(略)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略)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纸质标。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项目负责人:(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