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略)
资金来源:(略)
项目出资比例:(略)
采购单位:(略)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磋商范围:(略)
2.2标段划分:(略)
2.3服务周期:(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者经独立法人单位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或市级分支机构(供应商自身须具有出单权限且可开具保险发票。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应提供法人单位的唯一书面授权书,如发生总公司及分公司/分支机构同时响应采购,或两个及以上分公司/分支机构同时响应采购,则取消其响应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开展人身保险业务的能力,并具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业绩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公告时间及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公告时间:(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ggjnzb@(略).com进行登记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至招标代理处现场登记:(略)
1、营业执照;
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合同;
4、总公司唯一书面授权书(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如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提供分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供应商信息一览表(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略)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