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略)年鼎城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品牌建设与产品营销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来源:(略)
小 大】 正文
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综〔(略)〕(略)号)文件和《(略)年鼎城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品牌建设与产品营销项目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需遴选1家品牌建设与产品营销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鼎城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品牌建设与产品营销项目
二、建设内容
建设“常德香米”“常德米粉”旗舰店1家、社区店2家、线上销售平台1个,同步开展线上线下产品销售,进行“常德香米”“常德米粉”公共区域品牌广告投放。
三、补助标准
项目计划总投资(略)万元,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略)万元,实施主体自筹(略)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合作,通过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开展“常德香米”“常德米粉”旗舰店、直营店建设和区域品牌打造,带动村集体经济和农户增收。
四、主体申报条件
1、鼎城区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参加遴选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参加遴选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7、项目实施方案(含建设计划、预算表及联农带农机制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共3份。
六、遴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