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略)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略),机构名称:(略)
一、标的:(略)
起拍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9:(略)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
3、看样时间暂定,如需看样,请在前五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及网络拍卖辅助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十日内至本院凭票报支(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凭税务部门发票原件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负责房屋相关学位、户籍等问题。此类相关问题,如出现学位无法使用、户籍无法迁入等问题,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因该问题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略)月3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注:(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要提示:(略)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略)
辅拍机构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http:(略)
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茶陵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