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略)年(略)月4日上午(略):(略)
一、拍卖标的:(略)
起拍价中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无配套地下室)、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楼幢公共区域装修、公共配套设备设施,不包括动产(室内家具、家电、装饰或其他动产)、公共车位、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以上内容均为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新驰天中房估字((略))第(略)-3号)的评估报告内容。
评估价:(略)
保证金:(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过户时应补缴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等。有关标的物前期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如被执行人对应承担部分拒不支付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另案诉讼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房屋拍卖成交后,办理房屋过户、交房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房屋拍卖成交后,办理房屋过户、交房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略)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京东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额在(略)万元以内的)或(略)个工作日(标的额在(略)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地址:(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联系人:(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