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七台河市经济开发区朋鑫农业种植家庭农场(略)t/d 粮食烘干项目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种畜场四队主道南侧第二户 | 七台河市经济开发区朋鑫农业种植家庭农场 | 黑龙江绿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改建项目,选址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种畜场四队主道南侧第二户。项目建设内容为:(略)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有组织废气污染。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及表4二级标准中浓度限值经(略)m高排气筒排放。二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无组织废气污染。输送机全封闭,装卸区设置临时围挡;筛选使用滚筒筛密闭收尘;烘干塔塔体设置彩钢罩;热风炉除渣在封闭热风炉房内完成,灰渣苫布遮盖并配合表面酒水降尘在热风炉房独立区域内存放;燃料存储于封闭仓库内,运输采用苫布遮盖。通过以上措施热风炉房外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中有车间厂房其他窑炉无组织排放烟尘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2类标准要求。厂界外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表1中2类标准要求。(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玉米筛选工段产生的废物,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热风炉灰渣,暂存于热风炉房灰渣暂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集中收集,厂家定期回收。烘干塔彩钢罩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六)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对占地范围外的生态环境进行破坏,项目建成后加强厂区绿化,增加植被覆盖面积。(七)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八)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 |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