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诸葛镇(略)年危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诸葛镇(略)年危桥改造工程,已经沂财审〔(略)〕(略) 号评审,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建设地点:(略)
2.3招标控制价:(略)
2.4工程规模:(略)
2.5标段划分:(略)
2.6质量标准:(略)
2.7工程计划工期:(略)
2.8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挂靠资质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
(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4) 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略)
(5) 投标人近3年((略)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修建过至少1个及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规模的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二)信誉要求
(1)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 投标人自(略)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 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4.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略)
5.2方式:(略)
5.3招标文件答疑时间:(略)
6.投标保证金
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7.2开标日期:(略)
地点:(略)
地址:(略)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投标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