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浪波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泉市浪波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泉市浪波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福发改窗口〔(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泉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略)
2.4 最高限价:(略)
2.5 招标范围:(略)
2.6 监理服务期限:(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一”】;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3.2 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 (略) 分至 (略)年(略)月(略)日(略) 时(略)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贵州正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北京东路(略)号)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
4.2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略)
①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鲜红公章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办理获取磋商文件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获取磋商文件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略)
4.3 磋商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略)年(略) 月(略) 日(略)时(略)分,地点为:(略)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9.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