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恒晶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合作方招商(三次)招商公告一、招商条件
遵义市播州区恒晶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合作方招商 ,招商人为遵义市恒晶新能源有限公司,招商代理为:(略)
二、合作方式
1.招商人负责提供建设光伏电站的场地资源及协调建设等工作,保障投资人能够投资建设不少于(略)MW装机容量的光伏电站;投资人负责出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以投资人公司为主体开展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审批、用电报装、运营管理等工作;双方合作期间,招商人不承担项目任何亏损费用。
2.投资人需按实际装机容量以0.(略)元/W向招商人支付资源合作费用(略)MW×0.(略)=(略)万元,按4次支付,即中标成功支付(略)%后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签订合作协议完成项目备案后支付(略)%,取得供电部门电网接入批复后支付(略)%,并网成功后支付(略)%。
3.投资人按4元/m2.年支付招商人使用厂房屋顶和场地的租金(以安装光伏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一年一付,可以预付。
(三)合作年限。项目合作运营期限为(略)年,即签订双方合作协议之日起计算,(略)年期满后,项目设施设备归招商人所有,若招商人仍需选择运营方合作运营,投资人可同等条件优先享受合作权益。
(四)项目补贴费用:(略)
(五)安全主体责任:(略)
三、项目概况与招商要求
本项目利用厂区厂房屋顶、公共建筑等可利用面积约(略)万㎡,安装不少于(略)MW分布式光伏电站,具体实施数量根据现场条件和实际设计,同时完善集成线路及保护设备等设施设备。电站建成后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运营模式。
四、投资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商要求投资人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备一定实力的央企、国企或民营企业。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约、行贿犯罪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资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5.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6.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7.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投资人参与竞争的;
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9.主管行业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遵义市新蒲新区遵义金融商务中心3号楼(略)楼(略)室持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购买招商文件,或提供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注:(略)
5.2 招商文件售价:(略)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商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遵义市新蒲新区遵义金融商务中心3号楼(略)楼(略)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商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商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商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