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开办类项目-医学技术系专业实训设备购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教学版) | 台 | 2 |
2 | 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悬吊单板) | 套 | 1 |
3 | 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悬吊双板) | 套 | 1 |
4 | ICU病床 | 张 | 2 |
5 | 数字医疗会诊显示终端一体机 | 台 | 1 |
6 | 模拟医用直线加速器教学实训机 | 台 | 1 |
项目实施地点:(略)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略)
3.2.投标人必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3.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投标人如为制造商,若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7.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除提供3.2.5项中所需证明材料,还应提供:
若所投产品属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代理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代理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8.供应商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本项目线上领取标书,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证书驱动下载:(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