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四川-成都-青白江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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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标号:(略)
一、招标条件本项目用于德阳天府旌城基础设施建设(北天府公园片区)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德阳天府旌城基础设施建设(北天府公园片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使用自有资金及融资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略)
2、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略)mm 超薄OGFC-5沥青混凝土(玄武岩骨料) | (略)mm 超薄OGFC-5沥青混凝土(玄武岩骨料) | ㎡ | (略) | 详见施工图 |
2 | 沥青粘层(喷洒量(略) g/㎡) | 喷洒量(略)g/㎡ | ㎡ | (略) | |
3 | (略)mm AC-(略)F型沥青混凝土 | (略)mm AC-(略)F型沥青混凝土 | ㎡ | (略) | |
4 | 乳化沥青透层 | 1.沥青品种:(略) | ㎡ | (略) | |
5 | 合计 |
|
| (略) |
|
3、交货时间:(略)
4、交货地点:(略)
5、质量要求:(略)
6、本次招标为固定价。本次采购为一票制结算,税率为(略)%或3%,若报价税率不同,以税前价进行评审。
7、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做要求,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厂家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审查资料)。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
3、业绩要求:(略)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序号 |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
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略) |
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
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
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略) |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招标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手机扫描CA认证只需投标人在手机端自行下载中招互连APP(注:(略)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略)小时完成)。
(3)本次投标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4)本次开标采用集中解密方式,无需投标人签到、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平台客服联系方式详见平台主页“联系我们”),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如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则评标价按照税前报价进行评审)。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略)
八、联系方式地 址:(略)
招标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九、异议受理机构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采购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招标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略) | 招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 |
2.2.2 | 招标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 |
2.3.1 | 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 |
3.2.3 | 投标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略) 2、报价方式:(略) 3、供应期规定:(略)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略)%(或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略)天 |
3.4.1 | 投标担保 | 1、形式:(略) 2、金额:(略) 3、采用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除外)请于开标当天上午(略):(略) 邮寄地址:(略) 收件人:(略) 邮寄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4、若无法提供投标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线收取,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账号为华科软虚拟账号,根据投标人一一对应)。 5、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以招标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招标公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在每页加盖CA电子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必须签字处可签字扫描上传加盖电子章,也可加盖CA法人章或个人章。 |
投标文件份数 | 全流程:(略) | |
投标文件 | 1、本次投标为电子投标,投标人应使用“中国电建投标管家”工具软件下载投标文件格式,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模块,导入投标文件电子版。被导入文件的格式须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进行编辑。被导入文件应是PDF文本。 2、是否需要绑定评审指标: 否。 3、经济标:(略) 4、合成签章:(略) |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6.3 | 评标方法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略)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具体详见第三章。 |
6.3.2 | 推荐中标供应商 | 采购单位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管理制度流程择优选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的前1-3名中标候选人。 |
7.2 | 定标方式 | 中标人的确定:(略)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
(略) | 是否采购用电子投标 | 全流程 |
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采购。
1.1.2招标人:(略)
1.1.3采购机构:(略)
1.1.4招标采购名称:(略)
1.1.5项目地点:(略)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略)
1.2.2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略)
1.3.2交货时间:(略)
1.3.3交货地点:(略)
1.3.4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其他要求:(略)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或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招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略))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安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1.(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招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响应和偏差1.(略).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略).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略).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2.1.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略)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采购平台向招标人提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在采购平台公布。
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略)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若以下要求与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2.2(B)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招标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招标的单位情况;
(4)招标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标:
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开标记录表。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投标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招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法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根据管理要求,对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少于三天。
7.3 中标结果公示根据定标结果,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文件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招标被否决的。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或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监督电话:(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投标(A)半流程:(略)
(B)全流程:(略)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采购招标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略)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公司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招标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略))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招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略))投标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略)%的;
((略))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投标文件澄清
2.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投标价
3.2.1经评审的投标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投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投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投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投标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候选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1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中标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设备物资”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设备物资。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买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卖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6“卖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7“建设项目”指投标人须知中所指的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8“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9“天”指日历天。
1.(略)其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
2.1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应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4.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物资或设备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1买方负责督促和检查卖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5.2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设备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略)天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5.3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5.2款的职责。
6.1在中标合同签署后7天内或发货前(略)天,买方向卖方提出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
6.2卖方收到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后2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方认为需要调整,卖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6.3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7.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设备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设备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设备物资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8.1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设备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8.2设备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
8.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9.1卖方负责办理设备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卖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将设备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9.2设备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9.3卖方应按买方约定组织供应,合同设备物资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
9.4卖方应在设备物资装车/船前(略)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略).1卖方应随同每批设备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设备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略).2设备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有关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设备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设备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设备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设备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设备物资出厂的标准。
(略).3设备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设备物资质量的依据。
(略).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设备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设备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略).5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设备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设备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略).6买方在设备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设备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设备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设备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略).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专用合同条款”与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实施或监督所供设备物资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设备物资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设备物资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设备物资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厂房和/或在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略).2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略).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略).2卖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略).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凭据向买方结算货款。
(略).2买方收到(略).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卖方支付价款。
(略).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设备物资和服务。
(略).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设备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设备物资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
(略).3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略).4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设备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设备物资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买方均不负责。
(略).5卖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货物的合法持有者,使买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侵权的诉讼。如买方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诉讼,卖方应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略).1卖方应对所提供设备物资的质量负责。
(略).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略).3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略)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略).4卖方在合同设备物资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
(略).5监造
(略).5.1买方对“专用合同条款”指明的设备物资实施驻厂监造。
(略).5.2买方应安排监造人员就产品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部生产工艺及检测过程实施驻厂监造。
(略).5.3驻厂监造人员根据本合同对设备物资制造的质量保障体系、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质量、产品工艺方案与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设备仪器、包装技术方法与贮存场所、检查与分析质量记录等实施检查监督,卖方须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件。
(略).5.4监造设备物资通过卖方检验合格,并其合格证书经驻厂监造人员加盖监造专用章之后方可发往交货地点,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对驻厂监造人员的工作有不同意见,可向买方反映,通过买方协调解决。
(略).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略)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买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略).2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金额。
(略).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
(略).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出厂单价。
(略).5买方要求调整设备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
(略).1在没有买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转包。
(略).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设备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设备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设备物资,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设备物资的质量保证期。
(略).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略)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略).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略)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
(略).4若卖方未能按(略).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略).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略).2除合同条款第(略).5、(略).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3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设备物资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若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略)条的约定终止合同。
(略).1 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略).1.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略).5、(略).1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物资,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略).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略).1款等其他义务;
(略).1.3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略).2 第(略).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略).3款规定办理。
(略).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略).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物资类似的设备物资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设备物资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略).1卖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略).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设备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略).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设备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略).4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设备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略).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卖方发生(略).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略).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设备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略).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略)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略).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略).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略)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略).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略).1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在(略)天内未能解决,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结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案,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略).1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略).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书;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4)履约保证金。
(略).1 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5 买方:(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地址:(略)
补充1.6卖方:(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地址:(略)
增加:
(略).7卖方货物到场后,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验收,沥青混凝土以摊铺碾压施工完成后现场压实方收方验收计量,单位为平方米。外观验收不代表到货产品合格,买方有权对到货产品抽样检测,若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品送至经买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复测,相应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买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相关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货到交货地点办理交接手续,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补充:
(略).2卖方不提供备品备件。
补充:
(略).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略).1.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见专用合同条款(略)条。
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略)%或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略).1.2开票信息:
开票名称为:(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
地址、电话:(略)
开户行及账号:(略)
(略).1.3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略).1.4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
(略).1.5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略).2付款方式:(略)
收到卖方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成付款手续后(略)日内买方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略)%;,收到卖方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成付款手续后(略)个月内支付至当期结算金额的(略)%;当期结算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产品当期验收合格收到发票(略)个月,质保期满后(略)日内除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上述结算支付在本项目建设单位和买方结算支付后, 根据资金到位情况,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等不同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票据支付比例不超过结算总金额的百分之(略)%,票据的承兑期限不超过(略)个月。
买方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若发现卖方提供发票为虚假发票、信息有误,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无法认证抵扣的,供应方应承担买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待卖方提供合格真实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核实无误买方财务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补充:
(略).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结算完成收到足额发票后(略)个月。
补充:
(略).5.1实施驻厂监造的合同设备物资为:(略)
补充:
(略).1合同签订时,卖方必须提供合同金额3%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可全部使用货款进行置换,采用货款置换的,买方在扣除足额履约保证金后,再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货款支付。
(略).1未经双方同意,卖方不得将依据合同所享有的权利、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债权转让第三方。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果协商在(略)天内未能解决,可在以下约定的解决方式解决:
(1)在双方发生争议事项时,双方具体业务负责人员或生产经营分支机构,提出争议诉求,进行协商。
(2)若(略)天内协商未果,双方就争议事项,在产生争议的生产经营分支机构的上级管理机构或高层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对接协商。
(3)若(略)天内在再次协商未果,可再由双方共同指定的行业专家进行调解,或者提交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若双方不认可吸上调解结果,可以在以下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败诉一方负担相关诉讼费用。在法院正式立案前,双方应选择诉前先行调解方式进行处理。
双方不得采取司法财产保全措施等方式进行债权追索,并不得出现因其合同履行范围或者施工范围内的单位、班组或者个人产生的争议,导致对相对方采取司法财产保全等措施。
若任一方采取上述措施,或者其其合同履行范围或者施工范围内的单位、班组或者个人产生的争议,致对相对方采取司法财产保全等措施,视为合同违约。买方将永久取消卖方合格供应商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股份公司各层级采购活动。
(略).2 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略).2.1签订合同前卖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证明(如卖方为一般纳税人)等其他需要的证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各一份,作为合同附件;若卖方已“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2.2卖方应按时向买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
(1)每批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应在开票之后(略)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2)发票项目应准确填写,若获得开具汇总的专用发票,则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在其清单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略).2.3卖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1)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略)
(2)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买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 2 次的、卖方违约给买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卖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买方可终止合同,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卖方在买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买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3)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买方取消卖方合格供应商资格,在完全消除不良影响后的两年内不得参加买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以及合格供应商的申请。
(略).2.4 卖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1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5) 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6)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买方(盖章) |
| 卖方(盖章) |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 注册电话: | 年 月 日 |
第三节 合同格式
集采编号:(略)
买方:(略)
卖方:(略)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项目编号:(略)
1.合同中的名词及术语与以下涉及的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名词及术语意义相同。
2.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合同谈判过程中的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补充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报价表及物资描述表;
(8)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经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9)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澄清、答疑、补遗和补充资料);
((略))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应全面予以理解;如有歧义或不完整,应按有利于实现采购目的的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如有冲突,则按以上先后顺序确定效力优先顺序。
3.货物需求情况
4.卖方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按期保质保量供应合同约定的物资。买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6.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7.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
8.本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附件:(略)
买方(盖章) |
| 卖方(盖章) |
|
注册地址: |
| 注册地址: |
|
通讯地址: |
| 通讯地址: |
|
纳税人身份: |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纳税人识别号: |
| 纳税人识别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注册电话: |
| 注册电话: |
|
开户银行名称: |
| 开户银行名称: |
|
账户名: |
| 账户名: |
|
账号: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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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略)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买方:(略)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略)
(略) 年 月 日 (略) 年 月 日
附件三:(略)维权告知书
XX公司(单位全称):
一直以来,我公司秉承公平友好、互利共赢的理念与贵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也非常感谢贵公司给予我公司所承建项目的支持。为了切实保障贵公司的合同权利,我公司特别建立了畅通的欠款欠薪维权渠道,现予以公布并告知贵公司:
一、投诉维权渠道:
针对欠款欠薪问题的处置,我公司已设立三级投诉平台,当你公司遇到我公司所属项目部存在无故欠款欠薪时,你公司可将合理诉求按如下顺序投诉或反馈:(略)
通过以上渠道仍不能协商一致的,可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起诉。
二、投诉维权电话:
项目部投诉维权电话:(略)
分局投诉维权电话:(略)
公司投诉维权电话:(略)
三、投诉注意事项:
(一)为了提高处理效率,节约纠纷解决成本,希望贵公司能严格按上述投诉维权渠道解决问题,若跨层级投诉反馈或直接通过外部平台投诉,我公司可按合同规定视为你公司违约;
(二)请你公司在投诉时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电话联系方式。以第三方单位名称、冒用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投诉的,不予处理;
(三)投诉人如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授权委托人,应出具授权委托资料;
(四)你公司投诉时须对申诉、列举的事实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证据,若属恶意或者不实投诉,我公司可按合同规定视为你公司违约;
(五)你公司若未按照本告知书要求投诉维权,造成我公司信用、声誉、经济、业绩等实质性损失,或扰乱我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及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我公司可按合同规定视为你公司违约。
(此页无正文)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人(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
1
承诺书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知悉贵公司《维权告知书》的全部内容,我公司在此承诺:
一、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我公司聘用人员(含农民工)工资;或按国家及合同规定委托贵公司(项目部)发放聘用人员(含农民工)工资,及时做好聘用人员(含农民工)工资的结算、造表等相关配合工作。
二、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主张收款权利。
三、保证及时清偿我公司对供应商(劳务提供方)的欠款,我公司与供应商(劳务提供方)之间的经济关系与贵公司无关。
四、保证严格按照贵公司设立的维权渠道处理欠款欠薪问题,即项目部→分局(分公司)→公司,当与前序层级单位无法协商一致时方可向后序层级单位投诉或反馈,不跨层级投诉反馈或直接通过外部平台投诉。
五、保证不发起恶意投诉或者不实投诉等。
六、保证遵守贵公司《维权告知书》的其他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可视为我公司违约,我公司愿承担相应合同责任。
特此承诺!
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XX年XX月XX日附件四:(略)编号:(略)
致:(略)
鉴于 (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收到贵方的 中标通知书。
应卖方的要求, (以下简称“我行”)在此开立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我行担保:(略)
1、贵方出具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书面索赔通知。
2、本保函正本。
我行保证在收到所列单据后,向贵方支付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上述书面索赔通知须通过贵方开户行核实印鉴后连同本保函正本送达我行,并提供贵方在开户行的账号。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论该日是否为我行工作日。任何索赔要求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如果贵方与卖方同意延长保函有效期,卖方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通知我行并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本保函失效后,请交回我行注销。但不论该正本保函是否退回,任何逾有效期后送达我行的索赔要求均不予受理。
(银行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注:(略)
1
项目标号:(略)
四川省德阳天府旌城基础设施建设(北天府公园片区)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部分:(略)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略)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招标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一、投标函
致:(略)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四川省德阳天府旌城基础设施建设(北天府公园片区)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POWERCHINA-(略)-(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税率 %。投标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招标人索赔。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身份证号码:(略)
委托代理人:(略)
身份证号码:(略)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
致:(略)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四川省德阳天府旌城基础设施建设(北天府公园片区)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POWERCHINA-(略)-(略))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略)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年 月 日
四、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
| |||||||
生产厂家/代理商 |
| 所属集团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
主要负责人 |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
生产厂家 基本情况 (代理商参加竞投标的无须填写) | 名称 |
| 地址 |
| ||||
年生产能力 |
| 职工人数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 职工人数 |
| ||||
月度最大 供应能力 |
| 仓储能力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资产负债率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注:(略)
附:(略)
2、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3、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3.1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格式后附)
4、投标人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5、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6、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后附)
7、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已明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生产厂家授权书
致:(略)
我单位 (生产厂家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厂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生产厂家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的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四川省德阳天府旌城基础设施建设(北天府公园片区)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POWERCHINA-(略)-(略))的投标,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生产的 (产品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生产厂家,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公开招标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响应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厂家名称(加盖公章):(略)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略)
致:(略)
我公司郑重承诺,由我公司参与贵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四川省德阳天府旌城基础设施建设(北天府公园片区)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POWERCHINA-(略)-(略))投标报价的标的物均满足以下品牌要求:
1、(标的物名称)为(品牌),制造企业为:(略)
2、(标的物名称)为(品牌),制造企业为:(略)
3、……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成交,合同履约中供应品牌于本承诺书一致,并承担因品牌更改所导致的相关合同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略)
年 月 日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投标时填写)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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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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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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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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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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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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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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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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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1
1.1、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略)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综合单价P0 | 税率 | 含税单价P1 | 含税合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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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 ② | ③ | ④=②(1+③) | ⑤=①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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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mm 超薄OGFC-5沥青混凝土(玄武岩骨料) | (略)mm 超薄OGFC-5沥青混凝土(玄武岩骨料) |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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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沥青粘层(喷洒量(略) g/㎡) | 喷洒量(略)g/㎡ |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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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略)mm AC-(略)F型沥青混凝土 | (略)mm AC-(略)F型沥青混凝土 |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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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乳化沥青透层 | 1.沥青品种:(略) |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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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 / |
| 金额填入投标函中 | ||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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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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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3、合计金额(填入投标函中)必须为含税总价,税率依据投标人响应税率计算。
4、“投标管家”中“经济标”单价统一填写含税单价。
投 标 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1
六、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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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声明:(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一、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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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声明:(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本次招标无此项)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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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三、招标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招标说明及技术资料
四、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略)mm 超薄OGFC-5沥青混凝土(玄武岩骨料) | (略)mm 超薄OGFC-5沥青混凝土(玄武岩骨料) | ㎡ | (略) | 详见施工图 |
2 | 沥青粘层(喷洒量(略) g/㎡) | 喷洒量(略)g/㎡ | ㎡ | (略) | |
3 | (略)mm AC-(略)F型沥青混凝土 | (略)mm AC-(略)F型沥青混凝土 | ㎡ | (略) | |
4 | 乳化沥青透层 | 1.沥青品种:(略) | ㎡ | (略) | |
5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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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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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货时间:(略)
2、交货地点:(略)
第七章 技术规格书(1)符合《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略)—(略));
(2)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略)-(略));
(3)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略)-(略));
天虹路水闸、银山路水闸铺装结构层从上至下依次为双丙聚氨酯罩面、(略)mm 超薄0GFC-5沥青混凝土(玄武岩骨料)、沥青粘层(喷洒量(略)g/m2)、(略)mm AC-(略)F型沥青混凝土、1.5mm聚氨酯防水层(两道)、沥青透层、基层处理。
本合同施工范围为(略)mm超薄0GFC-5沥青混凝土(玄武岩骨料)、沥青粘层(喷洒量(略)g/m2)、(略)mm AC-(略)F型沥青混凝土、沥青透层、基层处理。沥青混凝土采用热拌沥青混合料(HMA),其性能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略)-(略))》中第5章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相关参数要求。
根据本地气象信息,德阳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略)℃(夏热区(略)-(略)℃),极端低温-7.6℃(冬温区>-9℃),年总降水量(略)-(略)mm((略)mm≥湿润区>(略)mm),处于夏热冬温湿润区,施工区域属于中轻交通区域,热拌沥青混合料(HMA)的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车辙试验动稳定度技术要求、水稳定性检验技术要求均按夏热冬温湿润区和中轻交通相应要求实施。
(1)沥青透层
透层油采用PC-2型乳化沥青,用量为0.7-1.5L/㎡。气温低于(略)℃或大风天气,即将降雨时不能喷洒透层油。喷洒透层油前应清扫路面,遮挡防护构筑物避免污染。
透层沥青技术要求
试验项目 | PC-2 | 试验方法 | |
破乳速度 | 慢裂 | T (略) | |
粒子电荷 | 阳离子 | T (略) | |
筛上残留物(1.(略)mm筛)不大于(%) | 0.1 | T (略) | |
恩格拉粘度E(略) | (略) | T (略) | |
道路标准粘度计 C(略).3s | 8-(略) | T (略) | |
蒸发残留物性质 | 残留分含量,不大于(%) | (略) | T (略) |
溶解度,不小于(%) | (略).5 | T (略) | |
针入度((略)℃)0.1mm | (略)-(略) | T (略) | |
延度((略)℃),不小于(cm) | (略) | T (略) | |
与粗集料的粘附性,裹附面积不小于 | 2/3 | T (略) | |
常温贮存稳定性(5d)% | 5 | T (略) | |
常温贮存稳定性(1d)% | 1 | T (略) |
粘层沥青选用快凝喷洒型道路用(略)g/m2 改性乳化沥青。粘层采用喷洒型改性乳化沥青PCR技术要求见下表:
粘层沥青技术要求
试验项目 | 单 位 | PCR | 试验方法 | |
破乳速度 |
| 快裂或中裂 | T (略) | |
粒子电荷 |
| 阳离子(+) | T (略) | |
筛上残留物(1.(略)mm筛),不大于 | % | 0.1 | T (略) | |
粘度 | 恩格拉粘度计E(略) |
| 1~(略) | T (略) |
道路标准粘度计C(略),3 | s | 8~(略) | T (略) | |
蒸发残留物 | 残留分含量,不小于 | % | (略) | T (略) |
软化点,不大于 | ℃ | (略) | T (略) | |
溶解度 ,不小于 | % | (略).5 | T (略) | |
针入度((略)g,(略)℃,5s) | 0.1mm | (略)~(略) | T (略) | |
延度(5℃) ,不小于 | cm
| (略) | T (略) | |
与矿料的粘附性,裹附面积, 不小于 |
| 2/3 | T (略) | |
常温贮存稳定性:(略) 5d,不大于 | % | (略) | T (略) |
面层设计采用两层,上面层为0GFC-5沥青混凝土(玄武岩骨料)、下面层AC-(略)F型沥青混凝土。
应用于路面下面层沥青混凝土的基质沥青应符合交通部《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略)-(略))中A级(略)号沥青的技术要求,如下表所示:
指标 | 单位 | (略)号 | 试验方法 |
针入度((略)℃,5s,(略)g) | 0.1㎜ | (略)~(略) | T(略) |
针入度指数PI | —— | -1.5~+1.0 | T(略) |
软化点(R&B),不小于 | ℃ | (略) | T(略) |
(略)℃动力粘度不小于 | Pa·s | (略) | T(略) |
(略)℃延度,不小于 | ㎝ | (略) | T(略) |
蜡含量(蒸馏法),不大于 | % | 2.2 | T(略) |
闪点,不小于 | ℃ | (略) | T(略) |
溶解度,不小于 | % | (略).5 | T(略) |
密度((略)℃) | g/cm3 | 实测值 | T(略) |
TFOT(或RTFOT)后 | T(略)或T(略) | ||
质量变化,不大于 | % | ±0.8 |
|
残留针入度比(略)℃,不小于 | % | (略) | T(略) |
残留延度((略)℃),不小于 | ㎝ | 4 | T(略) |
应用于路面上面层沥青混凝土0GFC-5沥青混凝土(玄武岩骨料)的沥青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略)-(略))中的技术要求。OGFC采用高粘度改性沥青,其质量须符合下表的技术要求。
OGFC沥青技术要求
试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针入度((略)℃,(略)g,5s) 不小于 | 0.1mm | (略) |
软化点(TR&B?) 不小于 | ℃ | (略) |
延度((略)℃) 不小于 | cm | (略) |
闪点 不小于 | ℃ | (略) |
薄膜加热试验(TFOT)后的质量变化 不小于 | % | 0.6 |
粘韧性((略)℃) 不小于 | N·m | (略) |
韧性((略)℃) 不小于 | N·m | (略) |
(略)℃粘度 不小于 | Pa·s | (略) |
AC-(略)F型沥青混凝土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技术标准如下表所示。
AC-(略)F型沥青混凝土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技术标准
试验指标 | 单位 | AC-(略)F |
支路 | ||
击实次数(双面) | 次 | (略) |
试件尺寸 | mm | φ(略).6mm×(略).5mm |
空隙率VV | % | 3~6 |
稳定度MS不小于 | kN | 5 |
流值FL | mm | 2~4.5 |
车辙试验动稳定度(次/mm) | -- | (略) |
-(略)℃弯曲试验破坏应变(με ) | 不小于 | (略) |
残留稳定度((略)h)(%) | 不小于 | (略) |
冻融劈裂强度比(%) | 不小于 | (略) |
渗水系数(ml/min) | 不大于 | (略) |
矿料间隙率VMA(%) | 设计空隙率(%) | 相应于各设计空隙率的最小VMA及VFA技术要求(%) (略) |
不小于 | 2 | (略).5 |
3 | (略).5 | |
4 | (略).5 | |
5 | (略).5 | |
6 | (略).5 | |
沥青饱和度VFA(%) | (略)~(略) |
0GFC-5型沥青混凝土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技术标准如下表所示。
0GFC-5型沥青混凝土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技术标准
试验指标 | 单位 | OGFC |
支路 | ||
击实次数(双面) | 次 | (略) |
试件尺寸 | mm | φ(略).6mm×(略).5mm |
空隙率VV | % | (略)~(略) |
稳定度MS不小于 | kN | 3.5 |
析漏损失 | % | <0.3 |
肯特堡飞散损失 | % | <(略) |
车辙试验动稳定度(次/mm) | -- | (略) |
-(略)℃弯曲试验破坏应变(με ) | 不小于 | (略) |
残留稳定度((略)h)(%) | 不小于 | (略) |
冻融劈裂强度比(%) | 不小于 | (略) |
渗水系数(ml/min) | 不大于 | 实测 |
(1)生产前,供方须按照技术要求出具配合比设计报告,并经过第三方检验机构验证后,出具带CMA章的配合比验证报告,方可进入生产环节。
(2)供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购选用原材料,并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供方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必须配备相关仪器及时抽检,禁止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进场;
(3)供方须保持完整的沥青混凝土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进场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需方代表的资料检查。
(1)供方应按照配合比报告中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如果被检测或测试的沥青混凝土与配合比报告不符,供方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需方复测以需方选择并报业主和监理单位核准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为准,供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供需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为准;
(4)沥青混凝土供应期间,供方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到需方现场进行质量监控,供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协助需方工作,双方需做好沥青混凝土的检测记录。
货物到场后以摊铺碾压施工完成后现场压实方收方验收,单位为平方米。同时供方须对所有进场报验资料和质量评定资料进行编写和报验,并按照需方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1)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沥青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沥青混凝土配料通知单;沥青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单;沥青混凝土原材料检测报告。
2) 提供的产品须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设备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3)设备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
(4)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9.遵循图纸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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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