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海南)项目 |
| 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海南医科大学附属农垦总医院)' |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社区居民委员会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 海南依拉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本次项目拟建设一栋可转换大楼(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总建筑规模为(略)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 m2,地下建筑面积(略) m2。建设内容可划分为门急诊部、医技科室、住院部等三大主体功能部门,以及被服暂存间、医疗废弃物暂存间等保障系统,同时还配套公用、环保等工程内容。内部设置(略)张传染病床(详见附件4)。同时对原有项目被服中心、中心供氧、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进行调整,拆除原有病案室、国家救援基地、应急物资仓库。 |
|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及建设布局合理,只要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只要项目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项目的建设在环保上是合理可行的。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 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1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类别。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略)年版)》,本项目所属类别不在禁止、限制类的目录清单里。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
| 本项目的选址符合《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海口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要求以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略)年版)》管控要求,同时满足《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略)-(略))中选址布局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后,可以做到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程度范围内。因此项目的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
| (1)成立清洁生产审计小组,对医院的运行和排污现状进行调研和现场考察,评价医院的产污排污状况,对比国内外同类医院产污排污量,根据同类医院的先进经验和目前医院的实际情况,设置可行的污染削减总目标。(2)初步分析产污的原因,确定污染削减的主要环节,作为审计重点,把全院的污染削减目标分解到各审计重点,即提出各主要环节的削减总目标。
(3)从设备、过程控制、产品废物、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等方面寻找物料流失和污染产生的原因,提出提高效益、削减污染负荷的无费及低费方案,并实施。(4)针对废物产生原因,广泛收集国内外同行的先进技术资料,征集在岗职工的建议,提出从生产过程到终端削减污染物的方案,并研制达到污染削减目标所需要的新的方案。(5)对所有的方案进行经济技术评估和环境效益评价,把方案分为无低费方案、中费方案和高费方案三类,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把无低费方案和中费方案执行后所能削减的污染总量作为医院第一阶段的总量控制目标,而把高费方案的实施所削减的污染负荷作为后面阶段的总量控制目标,放在下一阶段的持续清洁生产中实现。 |
| 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
| 建设单位做好外排污染物的治理,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及时处理。落实这些措施后,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不会因为其建设而受到大的影响。 |
| (1)大气环境:(略) |
| 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本评价认为在科学管理和完善的预防应急措施处置机制保障下,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范围。事故的影响是短暂的,在事故妥善处理后,周围环境质量可以恢复原状水平。 |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已进行了三次网上环评公示、2次报纸公开公示以及现场公开公示,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并按照要求编制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内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