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病案翻拍服务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略)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比选申请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上述名单之一的比选申请人将被拒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比选申请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注:(略)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以预算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具体计费办法详见比选文件。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www.ynbsyy.com)”上发布;院内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略)
4.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比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