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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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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略)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千秋镇滨兴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已由射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射阳县(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建设任务的通知》(射农发【(略)】(略)号文)批准,建设资金:(略),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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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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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建设地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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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设规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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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风险范围内中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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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计划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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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应在开工后优先进行土地平整项目的施工,如果在(略)月(略)日前,项目区内的土地平整不到位。在(略)月1日后,甲方有权利对项目区内的土地平整项目先行施工,实施的土地平整费用按预算价占整个项目总价的比例,在中标总价中计算 ,并在中标单位工程款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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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质量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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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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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项目允许中标候选人兼中射阳县(略)年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其他标段建设项目,但不允许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兼中多个标段,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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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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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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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为合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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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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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业绩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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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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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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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原招标人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不能体现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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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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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财务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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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信誉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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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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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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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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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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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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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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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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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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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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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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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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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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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9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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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自(略)年9月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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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自(略)年6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预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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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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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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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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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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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略)%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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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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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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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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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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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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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略)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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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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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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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3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略)%,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略)%,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违约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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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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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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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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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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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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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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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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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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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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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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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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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并自行承担踏勘期间一切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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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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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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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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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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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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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本工程为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平台,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主流造价软件支持的商务标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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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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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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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不得因现场清勘未到位、材料价格市场浮动超预期、群众矛盾、生产矛盾等任何原因中止合同。如有发生,没收履约担保金,中标人将被认定存在严重违约行为,须承担因中止合同带来的法律责任和招标人的各种损失,招标人在以后项目招标中拒绝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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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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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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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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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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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使用移动 CA 办理、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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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省互联互通小助手 CA 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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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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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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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发布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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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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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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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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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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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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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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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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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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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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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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