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略))桂(略)执(略)号
本院定于(略)年(略)月3日上午(略):(略)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略)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略)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略)
第一次起拍价:(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五、拍卖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特别提示:(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七、特别提醒:(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到车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法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任何承诺。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要补交的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机动车原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费、停车费、逾期年审等一切拖欠的费用、违法、扣分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了解过户规定,并自行承担因客观问题产生的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等的后果,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负责车辆的迁出、迁入事宜。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拍卖竞价前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
十一、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就地交付,竞买人自行提取,本院不负责运输等相关事宜。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略)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单位:(略)
法院地址:(略)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略)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