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一)
本院定于(略)年(略)月9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活动(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略)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保证金:
拍卖竞价时间:(略)
起拍价、保留价、保证金:
起拍价、保留价为(略)元;
保证金为(略)元;
增价幅度为(略)元。
三、拍卖方式:(略)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略)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六、拍卖财产是否存在瑕疵:(略)
七、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2.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权属变更和移交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车辆可能存在违章记录未处理、车辆未年检、保险过期等情况,具体情况由竞拍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负责处理。3.交付完成后,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损毁、灭失等风险。买受人应当在法院指定日期前完成交付,逾期未完成的,买受人应负担可能由此产生的场地占用停车费等费用。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略)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略)
九、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当事人及相关权利人因下不明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略)
十二、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车辆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十三、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四、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费,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五、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
本院辅拍机构为广西物资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咨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