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拟对 3#、5#楼屋顶防水维修 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此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最高限价:(略)
4.项目地点:(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2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略)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2月至今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提供书面承诺);
6.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夫妻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次的投标;
(2)自(略)年8月1日起至今被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列入江苏大学供应商失信名单的。
(略).特定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
(3)投标单位在(略)年1月1日以来,有(略)万元以上的相关防水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公告期限
(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
四、招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2.招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略)
七、文件的解释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如有疑问,请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八、联系人
杨老师:(略)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