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承租方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略)
2、意向承租方以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时,请一次性转账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略)
缴纳交易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银行账号或数字人民币钱包ID缴纳,并备注保证金缴纳码。(保证金缴纳码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查看)
注意:(略)
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保证金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未能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的;
2.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时未备注缴纳码或缴纳码备注错误的;
3.意向承租方未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银行账号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