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略))桂(略)执恢(略)号之二
本院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略)
提示:(略)
2、该股金入股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入股时股数为(略)万股,入股金额为(略)万元,最近一次增资扩股时间为(略)年,最近一次分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分红比例为6%(其中现金分红占(略)%,配股占(略)%),截止(略)年6月9日股金账号((略))下的总股数为(略)股,本次拍卖(略)股。
3、相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第一次网上拍卖。
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略)
标的物定价方式:(略)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略)
第一次起拍价:(略)
第二次起拍价:(略)
咨询电话:(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需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出具法律文书之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联系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咨询确认。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司法网拍辅助费,由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有意者请亲自联系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了解相关信息,未联系了解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4、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买受人竞买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举报监督电话:(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