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依据安阳师范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略)年安阳师范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类别
应届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接收学科(专业)
我校除(略)旅游管理不接受推荐免试生报考外,其余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全国各高校推免生,具体专业名单见附件。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4.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等外语应用能力。
5.体检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略)]3号)文件要求。
四、申请程序
1.推免资格:(略)
2.网上注册:(略)
3.网上报名:(略)
4.复试通知:(略)
五、复试要求
1.专业素质和能力:(略)
2.综合素质和能力:(略)
3.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组织复试、确定复试名单。复试采用面试、笔试和实践(实验)结合等形式,复试成绩采取(略)分制,低于(略)分的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六、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科(专业)推免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推免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待录取名单。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七、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略)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略)%。其中,一等奖(略)元/人/年(以河南省当年政策为准),覆盖面(略)%;二等奖(略)元/人/年,覆盖面(略)%;三等奖(略)元/人/年,覆盖面(略)%。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略)元/人/年,覆盖面(略)%。
(4)“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三助”岗位视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按标准发放。
(5)特殊困难救助。家庭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学校特殊困难救助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培养期内以安阳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学校学术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八、其他事项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拟录取程序后,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推免生招生相关文件规定,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具体复试等相关安排待上级部门另行通知。
3.如遇与教育部和河南省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河南省文件为准。
4.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略)
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