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明厨亮灶”监控信息集中存储改造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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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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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注:(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点(略)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略)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网址:(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