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略)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包1(米、面、油类):(略) 包2(清真牛、羊肉类、冻货):(略) 投标人为食品经营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货商清真食材供应相关资质,同时提供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冷冻合格证明。 包3(鲜大肉、调料):(略) 投标人为食品经营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洲猪瘟)。 包4(超市货物):(略) 包5(蔬菜、副食、易损易耗):(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