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略)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来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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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略)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略)〕(略)号) 文件精神,依据《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略)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常鼎农工〔(略)〕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鼎城区农村集体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区实际,现将(略)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衔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鼎城区辖区内的行政村(含农村社区,以下简称“申报单位”)。
2. 申报时间。(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逾期不予受理)。
3. 申报原则。严格遵循“因地制宜、一村一品、村企协作”的发展原则,突出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4. 相关要求。每个行政村仅允许申报1个产业项目,严禁出现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或虚构项目信息等违规行为,每个协作经营主体仅限关联2个与经营主业有关的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单位所确定的产业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具备产业发展所需的资源条件;遵循衔接资金管理的政策要求与基本规范,优先形成产业发展直接所需的固定资产,不得将衔接资金负面清单所列事项列入项目建设内容;每个申报单位应与1家社会信誉良好、技术实力突出、渠道优势明显的市场经营主体达成协作;申报单位应充分评估市场前景与发展风险,采取有效措施保全项目所投入的资金及形成的资产,资金年化收益率不低于6%;协作经营主体应承诺为申报单位提供产业发展所需的技术服务,并达成产品收购协议,提高项目资金和资产保全能力与收益水平;申报单位与协作经营主体应主动接受项目管理单位的监督指导。
5. 限制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及其协作主体不得有以下相关情形:(略)
二、支持标准和内容
本次衔接资金计划投入(略)万元,用于支持粮油、水产、果蔬茶等3大类农村集体经营产业发展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上限为(略)万元。具体支持内容如下:
1.粮油产业项目。种植环节,可用于购买一年生或一年多茬作物(不跨年度)循环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含种子、农药、肥料等)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跨年度作物,可用于项目实施当年所需的生产资料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或用于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生产及仓储设施购置与建设等(列入财政资金补贴名录的除外)。加工环节,可用于烘干、筛选、分级及精深加工设备等的购置(列入财政资金补贴名录的除外)及加工仓储设施建设。
2.水产产业项目。养殖环节,可用于养殖所需的养殖池、工厂化养殖及仓储设施建设,以及投喂、增氧、捕捞等设备的购置(列入财政资金补贴名录的除外);或用于购买养殖周期不跨年度的循环养殖所需的生产资料(种苗、饲料、药剂等)与社会化服务;对于养殖周期跨年度的,可用于购买项目实施当年所需的生产资料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工环节,可用于宰杀、分割、清洗、包装、冷藏及精深加工设备等的购置(列入财政资金补贴名录的除外)及加工仓储设施建设。
3.果蔬茶产业项目。种植环节,可用于一年生或一年多茬作物(不跨年度)循环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含种子、农药、肥料等)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跨年度的作物,可用于项目实施当年所需的生产资料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或用于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生产及仓储设施购置与建设等(列入财政资金补贴名录的除外)。加工环节,可用于烘干、筛选、分级及精深加工设备等的购置(列入财政资金补贴名录的除外)及加工仓储设施建设。
三、 支持方式与项目验收。
项目资金使用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的建设进度与资金的投入进度均达(略)%,方可申请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依程序拨付。所有项目应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如下达项目批复文件中另有明确,以批复文件要求为准;项目建设单位未遵守验收时限要求,视为主动放弃项目实施资格。
四 、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1. 《常德市鼎城区(略)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需包含:(略)
3.项目绩效目标表(明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
五、评审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财政等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 组建项目评审小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在鼎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下达项目批复文件组织实施。
六、联系方式
有关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略)
附件:(略)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略)年9月(略)日
常德市鼎城区(略)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 镇村(水稻、)产业发展项目 |
所属产业: | |
申报单位: | |
负责人及电话: | |
申报日期: | |
目 录
1.常德市鼎城区(略)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绩效目标表
4.项目实施前照片或现有基础照片
5.项目所需用地保障证明
6.村企协作协议
7.企业营业证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常德市鼎城区(略)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请表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 |
项目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建设期限 |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投资 (万元) | 工程建设标准/设备品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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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
申请财政衔接资金(万元) | |
备注:(略)
常德市鼎城区(略)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建设地点 | 镇村组 |
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需分量细化,种植(作物)亩、如新建工程平方米、采购设备套。) |
申报单位所在 乡镇(街道)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区级 审批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镇村(水稻、蔬菜、)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方案
一 、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地点,取得的前期合法手续,拟建项目现有基础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要与“常德市鼎城区(略)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申请表”及“常德市鼎城区(略)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审批表”一致。
三、建设进度安排
按照计划,编写年项目建设进度。(略)年(略)月(略)日前必须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表1 项目建设进度表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包括总投资万元,申请财政衔接资金万元,自筹资金万元,银行贷款万元等。
表2 项目总投资及使用方向 单位:(略)
五、效益分析
1. 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年新增产值、销售收入、税收等方面发挥作用等。
2. 社会效益。做大做强产业、带动产业发展、助农增收、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等情况。
3. 生态效益。在农村人居环境、农业生态环境等方面与建前对比带来的变化,有可操作的环保措施。
六、组织保障措施
包括:(略)
(申报单位名称)
(略)年月日
常德市鼎城区(略)年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
主管部门 |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金额 | 分值 | 备注 |
年度资金总额 | | (略) | |
其中:(略)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 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分值 | 备注 |
产出指标 ((略)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效益指标 ((略)分) | 经济效益指 标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社会效益指 标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生态效益指 标 | 指标1: | | | |
指标2: |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 | | | |
满意度指 标 ((略)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 | |
总分 | (略) | |
填表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