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需要,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拟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承担地价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
刘玲洁用地共一宗土地。
二、报名资格
已取得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评估机构备案函及贵州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颁发的机构年检合格证书的土地评估机构,可向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三、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参与的土地评估机构,可在公告之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由法定代表人携带公章到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因特殊原因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本机构拟承担该评估业务的土地估价师代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情况的函及土地估价机构年检合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企业2名以上(含两名)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须加盖公章,首次报名须验原件)。
四、选择方式
本次活动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采取现场抓阄的方式进行,活动结束后,承担评估业务的土地评估机构接受土地评估委托并派土地估价师现场踏勘拟估宗地。
五、其他事项
1、取得报名资格的土地评估机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到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参加现场抓阄活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抓阄资格。
2、报名截止时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土地评估机构提交报名申请的,不再进行抓阄活动,由该机构承担本次土地评估业务。
3、受托方须在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要求时间内,签订土地评估委托合同和提交通过电子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及技术报告。
4、土地评估费按照土地估价总额,依据《贵州省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累进计费率计算出的评估费的(略)%支付,支付时间待采用估价报告后商定。
5、属委托代理的还需以下资料:
(1)委托书上必须注明具体委托事项;
(2)委托书上法定代表人须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略)
2、联系电话:(略)
3、联系地点:(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