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伊犁州奎屯市西区供热主管网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奎发改投资[(略)](略)号、奎发改投资[(略)](略)号备案批复,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财政配套资金。建设单位为奎屯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略)万元,本次招标额为(略)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略)
2.2建设地点:(略)
2.3 项目概况:(略)
2.4招标范围:(略)
2.4.1勘测工作包括:(略)
2.4.2设计工作包括:(略)
2.4.3施工范围包括:(略)
2.4.4采购范围包括:(略)
2.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5.1 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单位;
2.5.2 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2.5.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主体单位负责人担任;
2.6 计划开竣工日期:(略)
总工期:(略)
勘测工期:(略)
设计工期:(略)
施工工期:(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4.1.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2.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资质要求:
4.3.1 勘察资质:(略)
4.3.2设计资质:(略)
4.3.3施工资质:(略)
4.4.人员要求:
4.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4.4.2设计负责人:(略)
4.4.3施工项目负责人:(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仅限受聘于本次参与投标的主体单位;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仅限在本项目中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近3年无合同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奎屯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