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拟对福日新城3处附属间资产以电子竞价方式逐一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标的1:(略)
标的2:(略)
标的3:(略)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上转让行为已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四、挂牌价
标的1:(略)
标的3:(略)
五、竞价保证金及缴交截止时间
标的1竞价保证金额:(略)
标的2竞价保证金额:(略)
标的3竞价保证金额:(略)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六、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意向竞价方请在工作日的9点至(略)点间将竞价保证金缴交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若系统未能自动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请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
七、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意向竞价方可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八、自由竞价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9:(略)
九、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本项目评估报告所涉标的金额为含税评估值,转让方将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并积极配合受让方向福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更名手续,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电话咨询等),仅供意向竞价方参考。意向竞价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以及对自身买房资格进行核查,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同时决定参与竞买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3、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4、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十、福州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略)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十一、风险提示:(略)
十二、其它事项详见中心网站公示及竞价文件,或到中心查阅相关资料
业务咨询电话:(略)
系统使用咨询:(略)
保证金咨询电话:(略)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中心地址:(略)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