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快递分公司阿姆斯特丹、芝加哥路向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运能引入项目需求公告
一、需求单位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快递分公司
二、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运能需求及拦标价
序号 | 起运港 | 目的港 | 运能需求 | 运输方式 | 拦标价 (元/公斤) |
1 | 南京 | 阿姆斯特丹 | (略)吨 | 空运 | (略) |
2 | 南京 | 芝加哥 | (略)吨 | 空运 | (略) |
说明:(略)
三、服务期限
本次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运能引入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四、承运范围
国际空运港到港货物。
五、资质资料
(一)营业执照方面:(略)
(二)承运能力证明方面:(略)
(三)信用资质方面:(略)
(四)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应答。
2.业务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与应答。
4.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公正性。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应答:(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方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
7.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如果代理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加盖公司公章。
8.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能力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并向我司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服务,使我司尽量免于遭受货主提出的索赔或诉讼风险,因供应商缺乏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相应资质,则我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二)业务单据要求
在未经我方允许情况下,任何情况不得扣押我方发运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货物赔偿要求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发生货物损失赔偿,我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按我方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向索赔给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我方被客户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负责在媒体上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我方有权利选择是否继续与供应商合作。我方决定终止合作的,有权单方面通知供应商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货物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当提供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及服务,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价格及服务不具备市场竞争力,或在我方询价中多次不中标,我方将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
(五)诚信要求
供应商应当保持诚信,供应商一旦出现隐瞒、欺诈、篡改单据、因非我方原因在发货后随意更改价格等不诚信行为,无论是否造成损失,我方将扣除所有未结算运费并终止与供应商所有合作,并将该供应商纳入我方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同时,我方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损害程度,对供应商实施全面业务合作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永久不得参与我方及山东邮政各级机构的经济业务来往。
(六)保密要求
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涉密信息包括:(略)
(七)反商业贿赂要求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
(八)争议解决要求
如签订业务合同,合同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处理。双方经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财务要求
供应商承诺能够按照我方要求提供财务账单并开具发票,配合我方完成财务结算付款相关工作。
(十)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专业客服人员及联系方式,负责接受我司提出的各类货物运输信息查询,并在发起查询之时起(略)小时内回复;若转航涉及两个或多个运输船司/航司或承运代理,供应商应在发起查询之时起(略)小时内回复。
(十一)安全要求
供应商自接收货物起,至将货物交给目的地收货人、其代理人或指定合作方签字确认期间,对货物安全负责。
供应商保证货物免受因天气、水、灰尘、损害、污染、丢失或失窃造成的损失。
如货物出现丢失、损毁、污染等,供应商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我司,书面详述货物丢失、损害或污染等的具体细节。
供应商有义务对我司交寄的贵重货物提醒增加保险服务。
七、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略)分,其中价格部分占(略)分,服务承诺部分占5分,应答材料部分占5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价格 | (略) | 采用相对比较法,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略)分),其他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
服务承诺 | 5 | 根据应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情况,可保证舱位得3分,可提供专业团队(报价、单证等)进行业务对接得2分。 |
应答材料 | 5 | 根据应答供应商提供资料的完整度和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是否准确、资质证明是否真实等,材料合格得满分5分,材料不合格则取消应答资格。 |
八、应答要求
(一)报名时间:(略)
应答供应商需将报名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报名非邮业务空运包量项目)发送至邮箱sdyzgjzb@(略).com获取响应文件。
响应材料的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回复,应答后请及时查看邮箱,在报名截止之前未能提供合格响应材料则响应失败,响应成功后若无法参加谈判视为主动放弃;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邮件视为无效。
(二)商务谈判相关:
时间:(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