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略))闽(略)执恢(略)号之三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9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参考价:(略)
本次拍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的成交裁定书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以便本院从拍卖款中拨付给买受人。逾期未提交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垫付的税费。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对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竞买人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并实地了解不动产现状、面积、方位、占用情况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三、竞买人条件:(略)
竞买人必须具备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买受人明知不符合竞买资格或者条件依然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本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的,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不低于保证金)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五、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本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恶意竞买的,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略)日内将拍卖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七、标的物相关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特此公告。
附:(略)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