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4日(略)时至(略)年(略)月3日(略)时(延时的除外)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略)
标的物变卖期为(略)天,如竞买人在变卖期内任意时刻出价时即启动(略)小时竞价程序(延时除外)。(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它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竞买人交齐预缴款后,无需另行交纳保证金,以预缴款冲抵保证金。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弼臣路6号1幢5单元2层1号的房产,建筑面积:(略)
注:(略)
瑕疵说明:(略)
变卖价:(略)
本次变卖是以本院((略))川(略)执恢(略)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变卖方式:(略)
五、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渉。
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六、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略)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
八、竞买资格的取得:(略)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若标的物起拍价、预缴款、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须知等。
标的物咨询电话:(略)
本院监督电话:(略)
本院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