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服务项目以公开磋商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服务内容:(略)
4.服务时间:(略)
5.预算金额:(略)
6.服务地点:(略)
7.服务标准:(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财务要求:(略)
4.企业近三年((略)年至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近年((略)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罪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磋商文件发售:
1.投标人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文件(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于定于(略)年9月(略)日至定于(略)年9月(略)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略)
4.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