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略)年版)>的通知》(昆财综〔(略)〕(略)号)文件精神,洛龙街道办事处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国庆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庆重点节日氛围营造项目
目录代码:(略)
目录名称:(略)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略)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拟在街道辖区春融街、祥和街、朝云街、和谐路、景明北路、祥丰街及市级行政机关周边道路悬挂国旗。
(二)在(略)年9月底前完成辖区重点道路及区域的国旗悬挂工作,为全面展示呈贡区高质量发展成果,营造爱国团结的节日氛围。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略)
(二)资金来源:(略)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具备相关资质,从事平面设计、广告制作等服务超过1年以上的企业,自愿接受委托。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能够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标准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略)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略)〕(略)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略)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街道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1.相应文件清单:
①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标识清楚,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
③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⑤提供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质量保障承诺书和履约承诺书,以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⑥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1份;
⑦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1份。
2.公示期为(略)年9月(略)日到9月(略)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略)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
(略)年9月 (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