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移动DR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项目概况:(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信誉要求:(略)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略)](略)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移动DR等设备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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