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起拍总价:(略)
二、拍卖时间:(略)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原渠道全额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略)
五、咨询、展示:(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示:
标的物目前空置。
抵押权人:(略)
本项目证照齐全,主体结构已验收,并取得部分建筑的预售许可。
一、本标的地面建筑物现状:
1号楼总高 (略) 层,建筑高度(略)米,钢混结构。1-6 层为商场,1层层高5.3米,2-6 层层高均为5.1米。7-(略) 层为办公,层高均为4.2米。于价值时点,1号楼土建工程已完工,室内各层消防、通风工程均已完工。商场部分外立面局部开工,商场内电梯大量堆放未安装;办公部分外立面未开工,办公楼内电梯未安装,接内装饰装修工程未整体开工。
2号楼总高5层,建筑高度(略).4米,钢涨结构,设计为商业用房。1层层高5.3米,2-3层层高4.5米,4层层高4.3米,5 层层高 3.8米。于价值时点,2号楼土建工程已完工,楼内消防、通风工程已完工。外立面未完工,接内电梯未安装,楼内装饰装修工程未开工。
3号楼总高5层,建筑高度(略).4米,钢混结构,设计为商业用房。1层层高5.3米,2-3层层高4.5米,4层层高4.3米,5层层高3.8米。于价值时点,3号楼土建工程已完工,楼内消防、通风工程已完工。外立面工程接近完工,楼内电梯未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未开工。
4号楼总高5层,建筑高度(略).4米,钢混结构,设计为商业用房。1层层高5.3米,2-3层层高4.5米,4层层高4.3米,5层层高3.8米,1层西南侧有约 (略)平方米的电力用房。于价值时点,4号楼土建工程已完工,楼内消防、通风工程已完工。外立面工程接近完工,楼内电梯未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未开工。
5号楼总高5层,建筑高度(略).4米,钢混结构,设计为商业用房。1层层高5.3米,2-3层层高4.5米,4层层高4.3米,5层层高3.8米。于价值时点,5号楼土建工程已完工,楼内消防、通风工程已完工。外立面未开工,楼内电梯未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未开工。
6号楼总高5层,建筑高度(略).4米,钢混结构,设计为商业用房。1层层高5.3米,2-3层层高4.5米,4层层高4.3米,5层层高3.8米。于价值时点,6号楼土建工程已完工,楼内消防、通风工程已完工。外立面未开工,楼内电梯未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未开工。
7号楼总高5层,建筑高度 (略).4米,钢混结构,设计为商业用房。1层层高5.3米,2-3层层高4.5米,4层层高4.3米,5 层层高 3.8米。于价值时点,7号楼土建工程已完工,楼内消防、通风工程已完工。外立面局部刷涂料,楼内电梯未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未开工。
8号楼总高5层,建筑高度 (略).4米,钢混结构,设计为商业用房。1层层高5.3米,2-3层层高4.5米,4层层高4.3米,5 层层高 3.8米。于价值时点,8号楼土建工程已完工,楼内消防、通风工程已完工。外立面局部刷涂料,楼内电梯未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未开工。
9 号楼总高 (略)层,建筑高度(略)米,钢混结构。1-4层主要为商场,1 层层高5.3米,2-4层层高均为 4.5米。5-(略) 层为办公,层高均为4.2米。于价值时点,9号楼土建工程已完工,室内各层消防、通风工程均已完工商场部分外立面玻璃幕墙局部施工,办公部分外立面未开工,楼内电梯未安装,楼内装饰装修工程未开工。
(略)号楼总高2层,钢混结构,设计为公交始末站。1-2层层高均为6米。于价值时点,(略)号楼土建工程已完工,外立面未开工,楼内电梯未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未开工。
(略)号楼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整体大开挖,地下2层,于价值时点,(略)号楼土建工程已完工,出入口通道未建设完毕,楼内电梯未安装完毕,装饰装修工程未开工。
(略) 号楼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整体大开挖,地下2层,地下1层局部设计为商业用房。于价值时点,(略)号楼土建工程已完工,出入口通道未建设完毕楼内电梯未安装完毕,装饰装修工程未开工。
于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各幢建筑物已完成土建工程,各幢建筑外立面、室内装修工程、场地内绿化及配套工程均未完工。
二、根据本项目土地出让合同要求:(略)
三、涉及标的物的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营性用地)[沪奉规土((略))出让合同第(略)号(1.0版)],提请竞买人注意。除原受让人已履行完毕的义务外,竞买人需承受该合同原受让人应承担义务
四、抵押权人:(略)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六、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由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账户(账号:(略)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七、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八、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九、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审税手续,并在税务部门出具缴纳税款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分别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审税、缴税手续或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均视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
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款项。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略)年(略)月(略)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四、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官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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