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年本科生辅修学位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长沙医学院本科生辅修学位管理工作细则》(长医教〔(略)〕(略)号)的规定,现将辅修学位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校学有余力的(略)级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报名要求
(一)思想品德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良,无考核不及格的核心课程,且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略)分及以上。
(三)在读期间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且必须跨学科门类。学科门类以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时间:(略)
四、开设专业:(略)
五、报名流程
(一)申请修读辅修学位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沙医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学位申请表》(附件1)。
(二)学生将申请表交所属学院,经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签字后送接收学院审核。
(三)接收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经学院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四)教务处审核,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辅修学位学生名单。
六、缴费标准:(略)
七、其他事项
(一)学生在申请辅修学位前,请仔细阅读《长沙医学院本科生辅修学位管理工作细则》(附件2)中相关内容,查看各辅修学位人才培养方案(附件3),全面了解拟申请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开课形式、报名条件等。
(二)学生主修专业毕业时若未修满辅修学位规定的课程与学分的,其辅修学位修读资格自行终止。辅修学位修读资格终止后,已取得的辅修学分可转化为选修学分。
(三)辅修学位课程主要安排在晚上或周末。请同学们结合主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以及个人实际修读情况,充分考虑按计划完成辅修课程可能存在的困难,慎重选择是否修读辅修学位。原则上,辅修学位课程选课人数达到(略)人以上方可开班。
(四)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辅修学位证书。
(五)联系人及电话:(略)
附件:(略)
2.《长沙医学院本科生辅修学位管理工作细则》(长医教〔(略)〕(略)号)(电子版)
3.各辅修学位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
长沙医学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