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医院椎间盘射频消融治疗仪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略)
株洲市人民医院椎间盘射频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现将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交货时间:(略)
3、比选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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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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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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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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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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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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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间盘射频消融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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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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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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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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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2)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略)
2、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略)
3、获取比选文件的地址:(略)
4、获取比选文件提供的书面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的彩色件):(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略)
五、联系方法
1、名 称:(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4、电话:(略)
六、公告媒体
株洲市人民医院官网(www.zzsrmyy.com)。
[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其他
1.请投标人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投标资料者,视为无效投标。
2.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3.中标后的供应商,将投标文件按要求整理准备一本标书,装订成册,盖公章,交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