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就南京地铁运营S9号线翔宇路南站增设母婴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略)
1.2工期/服务期:(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
2.3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不能体现合同总价的框架合同须提供支付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
2.4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5资质要求:(略)
2.6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2.7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被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库的投标人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次磋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参加本次磋商。
三、资格审查方法:(略)
四、报名有关事宜
4.1报名方式
申请人应首先在南京地铁业财一体化平台(http:(略)
4.2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略)年9月(略)日(略):(略)
五、获取磋商文件
申请人在南京地铁业财一体化平台(http:(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七、其他说明
7.1采购人可能对本公告进行修改,如有修改,采购人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7.2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限制参加南京地铁相关项目。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