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龙津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长泰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水利局,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福建省龙津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建设规模:(略)
2.3产业类型:(略)
2.4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5最高控制价:(略)
2.6质量标准:(略)
2.7服务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勘察资质:(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