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县城垃圾分拣中心和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县城垃圾分拣中心和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已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环资〔(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 其他:(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申请人须提供不小于(略)万的类似工程业绩。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略)
3.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 时(略) 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8.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 话:(略) |
邮政编码:(略) | 邮 编:(略)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