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略)
附表:
栋号 | 建筑面积(㎡) | 套数 | 规划用途 | 现状用途 |
A | (略).(略) | (略) | 商业服务 | 在建工程 |
B | (略).(略) | (略) | 商业服务 | 售楼部 |
C | (略).(略) | (略) | 商业服务 | 在建工程 |
D | (略).(略) | (略) | 商业服务 | 在建工程 |
E | (略).(略) | (略) | 商业服务 | 在建工程 |
F | (略).(略) | (略) | 商业服务 | 在建工程 |
G | (略).(略) | (略) | 商业服务 | 在建工程 |
H | (略).(略) | (略) | 商业服务 | 在建工程 |
J | (略).(略) | (略) | 商业服务 | 在建工程 |
K | (略).(略) | (略) | 商业服务 | 在建工程 |
合计 | (略).(略) | (略) | | |
评估总价:(略)
特别提醒:
1.因A、B、C、D、G栋位于(略)号地的宗地红线范围内,F、E、J栋横跨(略)号地和(略)号地,H、K栋位于(略)号地的宗地红线范围内,虽上述(略)栋建筑并未共用同一宗地,但在同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范围内,故对上述拍卖标的1和拍卖标的2进行整体拍卖。
2.上述评估价包括在建建筑物(含B栋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土地使用权,包含能充分体现和发挥标的物现状用途价值的,且与建筑物不可分离或分离会造成建筑价值减损的相关设备设施、管道以及相关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含地下室),不包含动产(家电、家具)等其他权益。
3.据武汉市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函称:(略)
4.经现场查勘,上述(略)号土地的部分土地已对外出租作堆场使用,据破产管理人提交的租赁合同显示:(略)
5.据武汉市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回函称:(略)
6. 若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据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函称:(略)
7.上述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详尽阅读上传至附件处的《工作联系函》,一经参拍即视为接受拍品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上述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保证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略)
七、特别申明:(略)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有义务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单位查询欠缴费情况及具体金额。如有争议,另行诉讼。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竞买人有义务自行了解标的物被他人占有使用的合法性及是否存在租赁情况,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租赁争议、装修争议及不能交付使用等法律风险。如有争议,另行诉讼。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公告送达,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略)月5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略)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国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号为国新评字【(略)】第G(略)sf(略)—1号评估报告、湖北中德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号为中德诚资报字【(略)】第(略)号评估报告及补充说明。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属实现债权费用,从拍卖款中支付。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略)http:(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