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物:(略)
评估价:(略)
保证金:(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核定税费中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欠缴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滞纳金、维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首次办理房产证的契税、物业费、暖气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欠缴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部门、单位出具的票据为准,法院和拍辅机构不作任何担保。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息。 八、拍卖竞价前“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该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物金额在(略)万元以内)或(略)个工作日(标的物金额在(略)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略)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略)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拍卖辅助机构地址:(略)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