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拍卖公告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9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的视为已经通知。
一、拍卖标的:(略)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略)
特别提示:(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略)
专项咨询电话:(略)
具体看样时间根据预约看样情况由康诚智拍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安排。特别提示:(略)
四、延时出价:(略)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现状:(略)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略)
八、权属异议:(略)
九、参加竞拍主体:(略)
十、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略)
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购买资格的审核:(略)
十二、成交确认公示:(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拍卖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的专项咨询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略)
联系地址:(略)
拍卖信息可在“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同步查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