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次拍卖的辅拍机构为四川省德阳市旌湖公证处。由四川省德阳市旌湖公证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广元某某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市新津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略)万元股权(持股比例5%)
公告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略).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ld=(略),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
成都市新津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略)万元股权(持股比例5%)(详见标的物调查表)
参考价(当事人议价):(略)
特别说明:
根据《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及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要求,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法人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及内部控制制度;
(3)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4)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5)财务状态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6)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略)%(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7)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略)%(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自然人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股东出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现金、股票、房产等资产证明)、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房屋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家庭赠予或继承、银行存款等证明资金来源的文件)、个人资产负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负有大额债务,大额债务具体情况,个人资产情况的说明);
(3)纳税证明材料(税务良好的近期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5)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详版)。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在垫付完毕之日起(略)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公告中对竞买人条件特别说明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开拍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需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加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第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略)
2、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从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请与辅拍机构旌湖公证处孟老师联系,联系电话:(略)
特别提示:(略)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5日内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领取法律文书。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略)日内凭相关垫付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事宜,本院从拍卖款中予以退还。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自行办理过户及本标的物交接。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若遇特殊情况不能移交,将视情形顺延。
(二)实物交付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辅拍机构四川省德阳市旌湖公证处(咨询时间:(略)
咨询电话:(略)
本院监督电话:(略)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技术咨询:(略)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