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1项。 注:(略)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1项。 注:(略)
采购包1
1.入围后须在市中心区域范围内有固定营业场所(提供不动产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本服务期限内的租房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入围后在本服务期限内配备固定营业场所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括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3.公司名下可调配的具有省际(或县际班车客运、公交客运)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大客车或公交客运车((略)座以上)不少于(略)台(提供车辆照片、对应车辆行驶证,及每辆车在交通部门备案的车辆的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入围后须在市中心区域范围内有固定营业场所(提供不动产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本服务期限内的租房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入围后在本服务期限内配备固定营业场所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车辆道路运输证或在当地交通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经营范围为“客运汽车租赁”或“客运出租运输”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或“小微型客车租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3.公司名下具有运营资质备案的,符合公务用车规定标准的小型汽车(7座商务车和5座轿车)不少于(略)台(其中,商务车与轿车比2:(略)
三、获取征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