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略)
3、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
集中勘察现场时间:(略)
地点:(略)
项目联系人:(略)
本项目查看现场,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察现场后相应施工费用线材辅材等一律不予变更。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勘察现场供应商也可参与本项目,但因未勘察现场造成的数据错误与报价偏差,责任自负。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和《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响应文件制作: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略)
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